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马磊律师受邀参会,并获颁荣誉证书。其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渠道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订立法建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后正式采纳,已纳入生效法案第三十一条内容。

公共卫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社会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修订,是系统总结我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实践经验、补齐监测预警灵敏度、应急处置措施精准性、不同法律之间协调衔接等短板的重要举措,是一部与每一位公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立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后,市、区律协同步向全体律师发出征集建议。马磊律师结合自身专业积累与实务观察,围绕 “如何平衡高效处置与公平有序” 这一核心命题,逐字研读草案条文,其中原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公众报告义务的条款,引发了他的重点关注与深度思考。
原条款限定单位和个人需要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线索。马磊律师结合多年执业实践与对基层应急场景的观察发现,这一细则存在明显的运行堵点:对于绝大多数普通群众而言,疾控机构并非日常高频接触的公共服务部门,多数人并不掌握其准确的报告渠道与联系方式,遇到危急情况时,最先想到、最易联系的始终是公安 110、急救120等机构。若法律仅限定向疾控机构报告,无形中抬高了群众的报告门槛,可能导致风险信息延误上报,违背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的核心原则。
为此,他系统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现有实操经验,提出扩大公众报告接收主体范围的建议:允许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再由接收部门转报疾控机构。该建议最终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已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正式施行。

马磊律师能够为我国公共卫生系统性法律 “防护网” 的实施贡献微薄之力,既倍感振奋与荣幸,也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新时代律师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有了更为真切的体会与感悟。他谈到,这段经历不仅是个人执业生涯中的高光时刻,更是首都律师行业积极投身国家法治建设、以专业力量服务社会治理的生动缩影。

此次马磊律师的立法建议获国家立法采纳,是嘉润律师以专业能力参与国家立法实践、服务社会治理的重要成果。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将继续支持律师立足专业优势参与法治建设,以专业力量助力国家法治发展。
咨询电话
(8610) 6514 2061
咨询邮箱
office@dowway.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