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事业合伙人董宇轩律师受邀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做《民法典合同编解读及实务中的合同注意事项》专题法律培训。本次培训活动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副主任李向平主持,法律事务处处长丛静、副处长严灿、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各直属单位办公室主任及合同管理联络员参加。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主任丁恒律师亦受邀出席本次培训活动。
(一排从右至左:行政财务部李向平副主任、嘉润律所丁恒主任、法律事务处丛静处长)
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在以市场主体身份参与经济活动时,都需要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而合同则是市场主体之间进行经济往来的主要形式。因此,如何依法合规地签订合同,实现各方希望达到的合同目的,并尽量降低合同履行的风险便显得尤为重要。本次培训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民法典》合同编概述;二是合同的签订及基本构成条款解读;三是对顾问单位常见合同类型的总结及注意事项的提示。
本次培训中,董宇轩律师结合为校(院)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了培训课件,并从合同的基本构成条款、实务注意事项以及针对各个类型合同的不同侧重点等方面进行了讲授,此次培训和交流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本次培训,参会人员提升了合同实务能力,对于不同类型合同的理解和把握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校(院)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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