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顾问单位某研究所邀请,嘉润高级合伙人李晶晶律师作“事业单位下属企业治理结构及董监高职责”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公司治理概述,二是国有企业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高管履职及追责,三是结合顾问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履职过程中具体问题进行提示。
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事业单位下属企业关停并转,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的设立及运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通过这次培训,参会人员明确了作为事业单位派驻至下属企业的董、监、高所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如果履职不到位可能导致的责任和风险,对实际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和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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