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8日,本所高级合伙人蔡宝川律师应中国国际商会国际商会事务部邀请,与相关业内专家、跨国公司代表、律师同行共同出席国际商会举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专题研讨会。
蔡宝川律师结合当下舆论热点之一的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以0.01元中标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案例、西安地铁3号线事件中的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低价竞标案例,就《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删除对招标采购领域的不正当行为监管规定,结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监管体制、监管措施等,从“特别法”和“普通法”的法律冲突适用、“三法”对待“低于成本价”竞标行为的态度和勾稽关系等角度,提出在现有《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未将“低于成本价”竞标作为“不法行为”予以适当监管的背景下,《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有必要以积极态度介入招标采购领域,工商管理部门有必要以归口管理部门身份发挥有别于招标采购监管部门的作用,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公众利益。
与会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以及律师同行也从《反垄断法》、《民法》等多个视角提出了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的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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