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高级合伙人蔡宝川律师、戴洋律师、王猛律师团队承办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近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发行批文(证监许可〔2016〕919号),核准发行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8,211,944股新股。
权益合伙人
• 公司业务 • 资本市场业务(证券、私募基金等) • 诉讼仲裁业务
• 资本市场业务(证券、私募基金等) • 科技与创新业务
咨询电话(8610) 6514 2061
咨询邮箱office@dowwa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