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润动态】丁红涛律师受邀为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快递暂行条例》专题培训
2018年6月8日,嘉润所高级合伙人丁红涛律师受邀为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快运”)提供《快递暂行条例》专题培训。中铁快运总部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近300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对《快递暂行条例》的立法过程,丁红涛律师将之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国家邮政局阶段、交通运输部阶段、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阶段、国务院常务会议阶段、颁布施行阶段。丁红涛律师介绍了条例在不同阶段的章节条款、主要内容、争议要点等事项,特别说明了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政协双周会议上围绕条例的重要讲话,重点强调了李克强总理富有远见、开放包容的立法思路,比如条例名称添加“暂行”一词,删除条例中“快递”的概念。
《快递暂行条例》宣告了中国快递业法律体系正式形成。丁红涛律师从“顶层设计”、“具体支撑”、“重要内容”三个方面介绍了快递业法律体系中的近800部法规文件,并进而阐述了《快递暂行条例》在快递业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对《快递暂行条例》的内容,丁红涛律师将之总结为“一体两翼”。“一体”是发展。条例围绕发展规定了末端网点备案、末端投递、车辆通行、基础设施、跨境发展、农村偏远地区布局、协同发展、先进技术等八个方面的制度。“两翼”则是安全和服务。对安全,条例主要有收寄验视、安全检查、信息安全、过程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对服务,条例主要有加盟规范、实名收寄、操作规则、损害赔偿、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规定。没有发展,快递业的一切将无从谈起。没有安全和服务,快递业的发展必然是暂时的、脆弱的。条例中有关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的规定,则是“一体两翼”的保障和基石。
为了方便企业落实《快递暂行条例》,丁红涛律师从操作角度,讲解了条例确立的128个规则,并从违法行为的后果出发,介绍了《中国快递业负面清单102项》。
中铁快运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直属控股企业,是中国举足轻重的现代物流企业。中铁快远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18个区域分公司、13个省市分公司(中心营业部)、7个控股子公司,在全国1564个县级以上城市设有3200多个营业机构,“门到门”服务网络覆盖所有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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